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船艇运动协会、嘉定区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上海市划船俱乐部、安亭镇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四、支持单位
嘉定区体育局、安亭镇人民政府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3日(周六上午)
地点:安亭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体育馆(安亭镇墨玉路621号)
六、比赛项目
- 单项比赛:男子个人500米竞速、女子个人300米竞速
- 团体比赛:4×1分钟男女团体混合接力
七、参赛办法和报名
(一)参赛人员应是在上海工作、学习、居住的人员,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和器质性疾病;
(二)以区县、市级机关、集团公司、驻沪部队、街道乡镇、事业单位、社团、民非企业为报名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三)凡属本市在编一、二线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报名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团体混合接力须报4名选手,其中女选手不少于1名;男子、女子单项参赛人数不限;
(五)参加团体混合接力赛的运动员,可以兼项报名参加男、女单项比赛;
(六)报名方式:报名表请于2017年5月26日18:00(周四)前发至邮箱:ssb59522015@163.com。
八、竞赛方法
(一)男、女单项比赛,按规定的比赛距离,以划行时间的长短评定名次;
(二)团体混合接力比赛,在规定的时间内,以4名选手划行的累计距离长短评定名次;
(三)比赛采用一次比赛方式进行,不设预赛,直接按照划行时间和距离的成绩排名。参赛者按裁判分组进行比赛,按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完成比赛;
(四)比赛器材使用美国Concept—2专业划船器。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男、女单项各录取前八名,1-3名颁发奖杯和成绩证书,4-8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团体混合接力赛录取前六名,1-3名颁发奖杯和成绩证书,4-6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赛事组委会按照男、女单项和团体项目参赛成绩排序,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上海队参加2017年上海-北京市民城际划船器对抗赛。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和仲裁委员会由比赛组委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