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承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上海市船艇运动协会划船器联盟、上海鋆烽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指向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上海市船艇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8日(周六)
(二)比赛地点:中央水岸(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699号)
三、比赛项目
(一)U11(7—11周岁)男子个人200米竞速、女子个人200米竞速
(二)U13(12—13周岁)男子个人500米竞速、女子个人300米竞速
(三)U15(14—15周岁)男子个人500米竞速、女子个人300米竞速
(四)U18(16—18周岁)男子个人500米竞速、女子个人300米竞速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 本市青少年学生(以学校为单元报名参赛);
- 参赛选手需年龄在7—18岁。
(二)参赛人员具备身体健康要求
- 参赛选手需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和器质性疾病,经常从事健身锻炼的运动爱好者。
- 参赛选手须签署自愿参赛免责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至到2023年4月7日,期间报名参赛人数达到要求,报名截止。
(四)报名办法
《报名表》(电子文档)需于2023年4月7日前提交到上海指向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葛园春(手机:13764579517)。
(五)各参赛单位或个人须自行做好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详见《参赛办法》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2023年“兴业银行杯”上海城市业余联赛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比赛方法
- 根据比赛系统的设定距离,各自独立在划船器上完成比赛,未完成将取消比赛成绩;
- 比赛器材使用美国Concept2专业划船器;
- 所有项目按一次比赛方式进行,不设预决赛。
(三)成绩计算方法
按规定的比赛距离,以划行时间的快慢评定名次。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男、女单项各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
(二)未获名次的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将按照《上海市船艇运动协会青少年划船器运动员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办法)》评定等级,符合等级评定资格的运动员,可向协会提出申请运动员等级证书。
七、免责声明
谨此声明所有参赛人员是在完全明了本次比赛要求情况下报名参赛,并愿意遵守有关比赛规则。同时声明参赛人员身体健康及有能力参与此活动,并愿意承担自身的意外风险及责任,无权向本比赛组织机构,及其他直接或间接与此活动有关人士/工作人员/组织对参赛人员参与活动而发生或引致之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损失索偿或追讨责任。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和仲裁委员会由上海市船艇运动协会指派,比赛组委会确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九、其他
(一)如有自然、社会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组委会有权临时变更;
(二)参赛选手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由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
(三)2023年“兴业银行杯”上海城市业余联赛上海市划船器系列赛青少年划船器运动员等级评定测试赛竞赛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